考点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及范围
1.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各级政府
2.政府购买社会工作的对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以及企事业单位。
3.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
(1)推进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
(2)实施特殊人群社会关爱计划。
(3)推动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
(4)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
(5)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
考点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程序与监督管理
1.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程序
(1)编制预算。
(2)组织购买。
(3)签订合同。
(4)指导实施。
2.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监督管理
(1)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督机制。
(2)加强过程监管。
(3)建立由购买方、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
(4)坚持评估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做到短期效果评估和长远效果评估、社会效益评估和经济效益评估、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相结合。
(5)将考评结果和后续政府购买服务结合起来。
(6)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机构征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