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上海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上海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和考试对象
报考条件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考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下文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