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4日至8月7日;缴费时间8月8日至8月14日;实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 。
报名通知:2017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考务通知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9:00至8月7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http://link.233.com/28357(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报名期间,考生交费成功后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全科)
现场交费时间:2017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7:00。(免试部分科目)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已现场交费考生的信息电子版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2.交费办法
交费实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办法: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实行现场交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际商务等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7〕第129号、豫财预外字〔1997〕第20号)的规定,考4科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获准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现场交费的考生,每人交纳考务费80元。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免试部分科目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免试部分科目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办公室(郑州市顺河路32号),交费时需携带本人《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交费成功后,《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3楼考务部。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现场交费的考生,可直接领取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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