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我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安人职字〔2016〕4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人社函〔2016〕230号通知,我市张丹等189名同志参加2015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现将证书办理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2016年6月30日前。
二、办证资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请在该表“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或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准考证同一底版二寸照片3张。
三、办证地点:市人社局专技科(市政府行政大楼1209室)。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准考证上工作单位在县区的考生,请将办证资料交各县区人社局,由各县区人社局统一领取;报名单位在市直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3人以上(含3人)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指派专人统一领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32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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