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造价工程师理论法规考点预览 【老师讲解】【在线测试】
第三章工程财务
第一节项目资金筹措与融资
一、项目资本金制度
《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规定,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实行资本金制度。所谓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属于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例题:项目资本金是指()。
A.项目建设单位的注册资金
B.项目总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
C.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D.项目开工时已经到位的资金
【答案】C
【解题思路】投资项目资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属于废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一)实施范围
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都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主要用财政预算内资金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1)钢铁项目,资本金比例为40%及以上;
(2)交通运输、煤炭、水泥、电解铝、铜冶炼、房地产开发(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及以上;
(3)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及以上;
(4)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及以上。
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具体比例,由项目审批(或核准)单位根据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意愿和评估意见等情况,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核定。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
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实行资本金制度,用来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
A.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之和
B.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
C.固定资产总投资
D.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
【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的是项目资本金制度,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
(二)项目资本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资源开采权作价出资,但除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
投资者以货币方式缴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
(1)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它预算外资金;
(2)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3)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4)国家规定的其它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
对某些投资回报率稳定、收益可靠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投资项目,以及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投资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试行通过可转换债券或组建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方式筹措资本金。
例题: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某些投资回报率稳定、收益可靠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投资项目以及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投资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通过()方式筹措资本金。
A.银行贷款
B.国外借款
C.可转换债券
D.融资租赁
【答案】C
【思路】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某些投资回报率稳定、收益可靠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投资项目,以及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投资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试行通过可转换债券或组建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方式筹措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