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造价工程师 > 造价管理 > 造价管理考点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要约

来源:233网校 2019-02-24 00:00:00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安排在10月26-27日开始,新版教材也将在在3月底进行出版发行。在教材出版之前,大家也可以进行知识点预习,避免荒废时间!233网校小编整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供大家预习,帮助大家提前进入备考状态!>>一年过全科方案!

下载→233网校APP,手机随时随地备考刷题

233造价工程师APP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要约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2.要约

定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数据电文

l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l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撤回: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注册会员→即可免费领取造价工程师新人备考资料包>>

推荐: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各科辅导笔记

大纲: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七科汇总

备考技巧:考点太多,书本太厚,备考不知从何下手?讲师帮你拿下考点、难点!【点击免费试听

添加一级造价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