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等级划分:
公路/水运造价工程师(甲级)公路/水运造价工程师(乙级)
◆ 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的前身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是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相关的业务工作。
◆ 此前,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一直没有纳入国家职业制度体系。就在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取消了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职业等级划分:
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
◆ 为了完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2018年7月20日住建部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新版《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并在专业科目里新增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
◆ 交通运输部原来的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合并成为交通运输工程,作为一个专业类别增设到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中,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点击查看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制度政策解读
并入国家准入体系,证书含金量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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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
二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
◆ 基础考试2科:造价管理、工程计价
◆ 专业考试2科: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案例分析
◆ 基础考试2科:造价管理、工程计价
◆ 专业考试2科: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案例分析
◆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 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的拟定工作和基础科目的命审题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
◆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 人社部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
◆ 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二级造价师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 一般在每年的10月底。2019年考试时间预计为10月19日、20日。
◆ 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目前暂未确定)
◆ 每年一次
◆ 每年不少于一次
◆ 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考基础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 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人社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 交通运输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 考试取得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可根据实际从事的业务种类,在交通运输部建立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上,选择公路造价或水运造价进行注册。
◆ 考试取得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可根据实际从事的业务种类,在交通运输部建立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上,选择公路造价或水运造价进行注册。
①从设置的级别和专业看:借鉴我国建筑师、建造师分级设置的经验做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设立了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2个级别。
②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看:实现了与职称制度的有效衔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 级职称的条件。
③从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看: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将坚持职业标准制度、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注册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从业管理制度、国际互认制度“六位一体”,构建要素齐全、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造价工程技术人员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大致如下:
专业科目一: 建设工程与技术计量 |
工程地质、水文与气象 |
工程构造 | |
工程材料与施工机械、船舶 | |
工程施工组织与施工技术 | |
专业科目二: 建设工程与技术计量 |
工程地质、水文与气象 |
工程构造 | |
工程材料与施工机械、船舶 | |
工程施工组织与施工技术 | |
交通运输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