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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造价工程师报名考务通知

来源: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07-13 00:00:00
导读:2016年重庆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8日,更多2016年重庆造价工程师报名资讯请持续关注233网校造价工程师站点!233网校名师为你解密造价工程师4科教材90%必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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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6〕1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18日—8月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5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6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㈡ 免试二科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㈢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科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link.233.com/28357)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ink.233.com/22087)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㈠ 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link.233.com/28357)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ink.233.com/22087)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①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②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或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087/u/kszx)“相关下载”栏目。
  ㈡ 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③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化进行管理,重庆考区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单位在重庆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的报考人员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且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国家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815、86868821、8686881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㈢ 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6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留存。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18日─8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新考生是指2016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2014年、2015年参加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 

  须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7日至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link.233.com/28357)点击“打印准考证”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ink.233.com/22087)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    link.233.com/28357)“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㈦ 考后资格复审。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 要求,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原则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达到该科目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㈧ 证书办理。考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登陆重庆人事考试网(    http://link.233.com/22087/u/kszx)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看领取证书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五、考场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选择在重庆市参考的考点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教材征订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    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到以下地点购买,重庆建兴图书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66号鑫隆达大厦A座1楼(牛角沱车站旁)联系人:王颖,电话:023-89033786、023-63622854、18983377531,网站: www.jzts.cn 
  七、其它要求事项    
  ㈠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办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㈡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㈢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㈣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㈥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㈦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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