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下午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二、考试管理模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科(4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报考免二科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
考生于7月25日9:00至8月4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
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考生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查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查,直接进入缴费环节。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应对本单位省直考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制作成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花名册(见附件),于8月9日携带报考资格审查花名册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审查(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市以下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于8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缴费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按客观题61元/科,主观题69元/科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8月15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0月17日16:00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务必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