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通知已发布,报名时间8月21日-9月4日。
参考最新考务通知,2018年辽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资审需要材料如下: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1)。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7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 不含大连考区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变更专业报考人员以及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详见附件1)。
(1)选择审核点为鞍山、本溪、辽阳、铁岭、盘锦、朝阳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选择其它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原件,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3)和免试相关材料(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是本市以外注册的驻本市中、省直单位的,相关材料盖章处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市工程项目章。
2)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