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自收回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以上内容来自《北京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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