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领取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现已印制完毕,请已合格的考生及时领取。
领取时间:2018年5月2日——8月1日。领取证时需提供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和身份证。证书原则上由本人亲自领取,如因特殊原因需别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该考生代领证书的“委托书”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地点:池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大厅(池阳路29号)。
电话:0566—2023991
池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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