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度中、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现将2017年度中、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中级会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领取证书,所需材料为: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考试合格登记表(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省辖市考生考试合格登记表》)。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可进行资格补审,审核通过后办理证书。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资格直接取消。
关于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办理,考生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现场领取证书,所需材料为: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考试合格登记表(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省辖市考生考试合格登记表》);邮寄证书,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并确认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联系人:李燕15194605588、李佳17698253123。未进行资格审核的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证书领取手续时同时进行资格补审。
集中领取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25日。
现场领取地点:开封市人社局107室专技职称科。
政策咨询电话:开封市12333。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含往年未办理证书的考生),可在证书保留5年有限期内的每年3—6月份前来补领。
附件:1、2017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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