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铜梁区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由区县财政部门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发放。为确保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对象
2017年度在铜梁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领取内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2份)。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是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领取要求
1、本人前来领取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
2、委托他人前来领取的,需提供证书所有人签名的委托书(1份)、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各1份)。
四、领取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铜梁区财政局207室,具体地址: 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路39号
咨询电话:45685990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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