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长寿区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由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发放。为确保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取证指导】
一、证书领取对象
2017年度在长寿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领取内容
1、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1份)。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是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领取要求
1、本人前来领取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报名时填报的毕业证书原件。
2、委托他人前来领取的,需提供证书所有人签名的委托书(1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名时填报的毕业证书原件。
四、领取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集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会管采购科606室,具体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民兴路103号(长寿区新中医院旁)。
咨询电话:023-40255200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18年5月4日
讲师在线解读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就业前景及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