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发放新版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冀会考办〔2018〕6号)文件精神,发放证书工作由秦皇岛市财政局负责,现将具体办理事项公告如下,请大家知悉后尽快领取。
一、领取地点:秦皇岛市财政局(开发区华山中路2号)603房间。
二、领取时间:5月28日开始领取。
三、现场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考生自行存入个人档案。领取人需要携带考生的资料原件如下(不需复印件),如需代领请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附件: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17年度会计中级样表)
(下划线标黑的为填写内容)
姓 名 | XXX | 性别 | 男/女 | 身份证号 | 18位身份证号 | 照 片 | ||||
毕业院校 | 会计中级资格批准日期前 取得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证书上 的专业 | |||||||
毕业时间 | 毕业证书上的时间 | 学制 | 如:4年全日制本科 | 学 位 | 按学位证书填写 无学位的填写无 | |||||
参加工作时间 | 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如:2000年10月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如:10年 | |||||||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如实填写 无单位的填写无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现有职称名称 无职称的填写无 | 取得时间 | 按现有职称证书填写无职称的填写无 | |||||||
报考专业 | 会计 | 级 别 | 中级 | 类 别 | ||||||
取得资格名称 | 会计师 | 批准日期 | 2017年9月10日 | |||||||
证书管理号 | 见证书右下角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如实填写 无单位的填写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机构 | |||||||||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2017年9月10日 |
注: 1、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涂改无效。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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