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全部中级科目通过考试人员:
依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我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全部科目合格人员请于6月4日-7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持相关证件(见附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桃城区永兴西路819号一楼132室),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衡水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5日
附件: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应携带资料
1、一寸白底近期证件照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中级资格批准日前取得的最高学历);
4、学位证书原件;
5、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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