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统计、审计、会计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统计、审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9号)、《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17号)和《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6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统计、审计和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1.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
2.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以及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3.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数见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数见附件3,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5。
有关参考人员的成绩情况将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成绩查询
江苏人事考试网站:http://link.233.com/15190
四、考后管理
请各市通过适当方式尽快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由全国统计考办统一核发“2014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内有效。各市应认真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的准备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略)
2.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略)
3.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略)
4.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略)
5.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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