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第十五章要求理解政府预算,辨别我国不同机关的致府预算管理职权,掌握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制度和执制度的主要内容、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历年分值在4分左右。
一、本章知识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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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主要考点总结
1、政府预算的具体含义(形式上、内容上、政治上、本质上)
2、政府预算的原则
3、政府预算的分类
4、我国政府预算职权的划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
5、我国政府预算体系的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6、我国政府预算的编制制度(部门预算制度,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7、我国政府预算的执行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8、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高频考点摘要
政府预算的原则
1.完整性原则:包括所有收支内容、全面反映财政活动。
2.统一性原则:分级财政体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预算科目、统一口径、统一程序计算和填列、编制统一的预算。
3.可靠性原则:预算数据有确实依据、保证预算真实可靠地执行。
4.合法性原则:政府预算的每个环节,预算成立、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结果都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查批准。
5.公开性原则:政府预算的内容及执行情况,必须明确并采用一定形式向公众公开。
6.年度性原则:历年制和跨年制。
历年制: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同年的12月31日止为一个预算年度。如中国、德国、法国等。
跨年制是从每年某月某日至下年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止,中间经历12个月,但要跨两个年份。如美国、英国、日本等。
四、典型例题
【例题:2015年单选】下列法律法规中,对立法机关、政府及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作出明确规定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33网校答案:B
233网校解析:2014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立法机关、各级政府、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