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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练:股东会职权

来源:233网校 2017-04-20 09:02:00
导读:证券从业考试全面备考开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练,突破核心考点,赢取高分。第一章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证券从业取证班,零基础通关辅导,立即查看>>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第一章第二节)

在线练习:证券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章节习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有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股东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考点练习:

1、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是(  )。

A.股东会

B.董事长

C.监事长

D.经理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

2、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的职权是(  )。

I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II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Ⅲ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IV 修改公司章程

A.II、III

B.I、II、III

C.I、II、III、IV

D.I、III、IV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考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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