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第一章第三节)
在线练习:证券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章节习题
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他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从公开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平等的保护不仅是形式的,也是实质上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实质上的公平,则意味着重点保护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的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原则的实质在于使不同的证券主体获得公正的对待,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使对方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失。此外,公平原则强调实体正义和实质正义,而公正原则则强调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则是无私、中立。因此,根据公正原则,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规则,以实现市场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其次要求执法者与司法者在法律范围内,公正的执行法律,解决利益冲突与纠纷。
考点练习:
1、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年度报告是依法编制的反映公司整个会计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其他各方面基本情况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2、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D,年度报告是依法编制的反映公司整个会计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其他各方面基本情况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