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安全评价作为工程项目“三同时”的一项新内容,是使“三同时”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举措。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GB 13548—92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价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中规定了安全评价的原则和方法。1992年,劳动部发布了《ID31—92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部颁标准,标准中规定“报批初步设计时,必须附安全和工业卫生评价报告”。1996年10月,劳动部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监察规定》,其中规定:“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另外还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一)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1998年2月,劳动部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对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3.2 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性内容随着工业的发展,质量保证体系及环境保护体系得到人们的认同,ISO9000系列标准和ISO14000系列标准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采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化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就世界范围看,安全管理体系业已形成。危险辨识、风险评价是做好安全管理的前提,因此,在有关安全管理的标准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安全评价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加拿大的《责任与关怀》将“危险评价”作为“支持实施规程应遵守的合作计划”9项工作内容之一,ISO14690《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中将安全评价列为七大要素之一,其他像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英国标准BS8800、澳大利亚标准AS1470也都包括了安全评价的内容;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主要由5个要素组成,在“计划”要素中将“危险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企业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十大要素之一就是安全评价。
3.3 安全评价成为控制重大工业事故的重要手段为避免重大工业事故,国际劳工组织于1993年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其中要求雇主须提交“安全报告”,“安全报告”的第1项内容就是“危险的鉴别与分析以及对事故危险的评估,包括考虑各种物质之间可能的相互作用”;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出版的《重大事故控制实用手册》(Major Hazard Contro1)中将“危险评价”作为企业管理者的职责并提供了若干安全评价方法;国际劳工组织1991年出版的《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Prevention of Ma jor Industrial Accident)中“危险分析”则作为一个独立的章节;1992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发布的联邦法规《高度危害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ofHighly Hazardous Chemicals)中规定应在5年之内完成“危险评估”,并且在以后要对业已完成的“危险评估” 重新确认。美国环保局发布的《化学事故预防规定》(Chemical Accident Prevention Provisions)也有进行危险分析和评价的条款。欧洲共同体于1996年对1982年的《塞维索法令》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指令(96/82/EC危险物质重大事故危险的控制)要求,成员国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应涉及“(ii)鉴别、评价重大危险—— 修订、实旋由正常操作或不正常操作引发的重大危险的系统鉴别方法,评价重大危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也于2000年开展了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评价。
4、主要评价方法现在,提出的安全评价方法不下几十种,各种方法都各具特点并适于特定的场合。有关标准及资料推荐的评价方法主要有:如果怎么样;检查表;如果怎么样/检查表;预先危险分析;危险及可操作性研究;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美国道化学公司及英国蒙德分部的危险指数评价方法;原因、后果分析;人员失误分析;荷兰的单元或工厂设备分类快速排序法;苏黎世安全评价方法;日本劳动省六阶段安全评价方法以及我国国家标准—— 光气生产三阶段评价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