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运输工具的防火条件
公路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具主要是汽车。汽车又有普通货车和专用车之分。专用汽车主要有罐车、槽车、冷藏车、集装箱车和长途零担运输车等几种。拖拉机一般不准运输危险品,但对危险性较小的物品,在道路平坦,路途较短,且运量较小时允许使用。不论使用何种运输工具,都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的技术条件和要求才可,否则不得承运。
1.普通货车
普通汽车货车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其机械部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尤其是制动,方向操纵,方向指示部分,必须绝对良好。当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使用拖挂车,装货的车厢不应有裸露铁钉等易碰击出火花的物体,发动机的排气管上应加戴火星熄灭器,以防止喷火引起火灾。
装运易燃液体的油槽车用的简易火星熄灭器,一般安装在由发动机引至汽车前部的排气管上,以进一步减少油蒸气与火星接触的机会。
火星熄灭器在使用一定期限后,应进行检修和维护,特别是火星熄灭器中的丝网都比较容易残损和受腐蚀,应及时修换,使之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此外,车辆还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灭火器的种类应根据所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而定,一般宜用干粉灭火器,并不少于两具。
2.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根据用途的不同,可分为运输槽车和分配槽车两类。运输槽车主要是给各储配站运送液化石油气的,车上一般不设卸液泵,但也可以将液化石油气直接供应自设卸液泵的大型用户,以减少倒运工作;分配槽车车上装有卸液泵,罐容较小,适用于直接供应单独贮罐或钢瓶用户。
由于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上的罐体属于压力容器,所以必须符合压力容器的有关要求和劳动人事部颁布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槽车罐体的设计压力除应考虑最高工作温度条件下的压力外,还应考虑最高装卸压力。
槽车的罐体上应设安全阀,过流阀等安全装置。安全阀应为内置全启式,安装高度露出罐体外部不应超过150毫米,并应加以保护。
有的槽车在罐体上还装有防波隔板,以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因液体震荡产生的静电,在槽车上装有卸液泵时,泵轴经传动机构与汽车发动机的主轴相连接,泵由汽车发动机带动。在阀门箱内设有压力表,温度计以及液相管和气相管及其阀门。在液相管和气相管的出口,都应安装紧急切断阀。
为了防止碰撞,在汽车槽车后部的车架上,应装有与贮罐不相连的缓冲装置(后保险杠),伸出罐体后端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00毫米,后保险杠的宽度,可略小于全车宽度,但不得小于罐体外径。槽车防静电用的接地链,上端与贮罐和管道连接,下端自由下垂与地面接触。汽车槽车上应采用防爆式电气装置,并应备有至少两具5KG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灭火器。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罐体表面应涂银灰色。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涂刷一道宽度不小于150毫米的红色色带,罐体两侧的中央部位(此处色带留空不涂色)应用红色喷写“严禁烟火”字样,字高不大于200毫米。槽车其余裸露部分的涂色应为:安全阀—红色;气相管—红色;阀门—银灰色;液相管—银灰色;其他不限。
对槽车上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包括全启式内置弹簧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管接头、液泵、人孔、道管、各种阀门、接地链和灭火器等,必须经常检查,看其性能是否正常,有无泄漏或损伤等。对压力表至少每六个月校验一次,对装卸用的耐油胶管每隔六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气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不低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
槽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维修。槽车底盘和车辆行走部分,应按公路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年度的定期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定期检验每五年一次,年度检验如发现有严重缺陷,则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
3.汽车油罐车
汽车油罐车是散装油品公路运输的专用工具,对小宗油品或不通火车的地区大多是采用这种工具运输。汽车油罐车的构造比较简单,罐体由3毫米厚的钢板制成。量油口装在罐前端,并有导尺筒直通罐底;人孔设在罐中部,罐底有排水阀,排油阀并配有扶梯。近代的油罐车常常备有一套隔热、加热和用惰性气体保护的安全设备。为保证消防安全,汽车油罐车应满足以下技术条件:
1.罐体内应装有防波板,以减轻油料在行车时的震荡冲击。防波板应带有孔眼并镀锌,防波板的数量不宜少于两个,把罐体分隔成三个可以相通的隔间,以消除油罐内静电聚积。
2.罐体上部应设有安全阀,以防受太阳曝晒时引起罐体的压力增高而导致破裂。
3.为防止静电积聚,车上应设有静电接地线的线柱,以便导除静电;
4.为保证一旦失火的应急使用,油罐上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不少于两具。
5.所运载的油品闪点特别低时,应加惰性气体保护。
第三节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装卸场地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铁路装卸作业线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铁路装卸作业,是在专门建造的铁路岔道(专用线)上进行的。它是由使用单位提出要求,委托铁路部门设计建造和管理的。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也应对此有所了解,以进一步实施消防监督。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普通铁路装卸作业线
铁路装卸作业线包括厂外线和装卸作业线两部分。
1.厂外线
根据铁路货运量的大小,厂外线可分为三个等级其重车方向最大货运量(万吨/年)分别为Ⅰ级400以上;Ⅱ级150~400;Ⅲ级150以下。
厂外线的长度取决于接轨点与仓库的距离和地形,一般不宜超过3~5km。
2.装卸作业线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铁路装卸作业线应为平直线段,以防止轮轨磨擦发火。当为直线段有困难时,可设在拐弯半径不小于500米的曲线段上,但其纵坡应等于零。铁路装卸线不应穿过工厂区、居住区,并应避开人流、货流较大的交叉路口。当装卸铁路线为尽头线时,在尽头处应伸延出距装卸栈台不小于20米的安全距离,以便在发生事故时撤离机车。装卸线的最小净空高度自轨顶算起不应小于5.5米。栈台应为非燃烧材料建造,栈台两端及中部应每隔60米设安全阶梯,并应设避雷设备。
在装卸时,机车离开装卸台的距离不应小于20米。在栈台内停车时应用垫木,不可用车上刹车,以免打火花。
(二)液化石油气铁路装卸线
液化石油气铁路装卸线,应设计成尽端式直线段,其坡度不大于0.003。在卸车直线段之外,应留有不少于20米的直线端头,其端头应设有车挡。
铁路装卸线的长度应根据接收站的规模,铁路槽车的配置数目和一次装卸车节数等因素确定。当一次进站节数等于或小于4节时,可设单线。当一次进站节数超过4节时则设双线,以便于调车。设双线时两条线路的中心距不应小于6米。
铁路装卸中心线距贮罐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并不小于35米。在距贮罐35米以外的铁路线上,应征得有关铁路局同意,设置机车停车位置标记。在铁路装卸线的始端应设绝缘垫,防止铁路上的杂散电流,尤其是电气化铁路上的电流进入装卸线,影响装卸安全。
(三)石油铁路装卸作业线
为便于实现自流装卸,铁路专用线的装卸作业线应敷设在油库的最低处或最高处,其作业线应为零坡直线段。若受地形限制不得不采用变道时,其曲率半径不得小于600米。作业线应保持严格水平,以防止列车装卸时滑动造成事故。
铁路岔道作业线的股数,主要取决于铁路油罐车的一次最大装卸量和地形条件。对于收发频繁,油品种类较多的油库,应设置三股作业线。
为了防火安全,润滑油作业线与轻油作业线之间应有10~15米的防火间距,装卸台的边缘与相邻铁路中心线的间距应为1.75米,站台地坪标高应比轨顶高出1.1米,以便于装卸。这种三股作业线布置方式,避免了轻油与重油、润滑油收发作业互相干扰的火灾隐患,操作方便,有利于防火安全但占地面积、投资都比较大。
对于经营油品比较单一的油库及其他中小型油库,常设两股作业线或单股作业线。这时,轻油散装、粘油散装和桶装作业线,应分段布置,相邻的两种作业线之间,并应保持至少20米的安全缓冲段。考虑到粘油装卸数量少,每次作业时间长而轻油的火灾危险性大,为了便于轻油罐车的牵进或引出,应将轻油作业线放在铁路岔道的前部,而将粘油作业线放在岔道的尾部。
单股或双股作业线的缺点是轻、粘油装卸线作业互相干扰,调车不便,特别是桶装油棚车或粘油罐车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引出库区,不利于防火安全。尤其是单股作业线,上述缺点特别显著。所以只有容量很小的油库或因地形限制不能设三股或两股作业线时,才采用单股作业线。
不论是单股、双股或三股装卸作业线,与其他设施或建筑物都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要求装卸作业线终端车位的末端至车挡的距离不应小于20米,作业线至石油库内机车行走线段及相邻其他铁路中心线的距离应不小于20米,至其他道路(消防车道除外)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装卸作业线的中心线至石油库围墙铁路大门边缘的间距不应小于3.2米,无附抢调车作业时,不应小于2.44米,至装卸油品的仓库大门边缘不应小于2米。
为了防止静电和外部杂散电流导入库内引起火灾,作业线路与外部铁路线应绝缘。可在铁轨连接处的鱼尾板中夹一层石棉垫等绝缘材料,并采取路轨接地措施,每100米接地一次。特别是当铁路装卸油品作业线与行驶电力机车的铁路线接轨时,在进库之前应设置钢轨绝缘接头。对比较小型的石油库,也可选用铁路中小站的铁路线接卸油品,但罐口必须采用石棉被等覆盖安全措施。
铁路装卸油品的设备应与甲、乙类油品贮罐保持15米以上的防火间距,与丙类油品贮罐应保持不小于12米的防火间距。若油品贮罐容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防火间距还应相应加大。
在铁路装卸作业区,应按鹤管组数配置一定数量的简易、方便且易于取用的应急灭火器材。一般每组鹤管配置石棉被两块,8KG干粉灭火器或10L泡沫灭火器两个;五组以下的鹤管配置100L手推式泡沫灭火器或6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两台;五组以上的配置100L手推式泡沫灭火器或65KG干粉灭火器3台,并设置消火栓及配套的泡沫钩枪、吸液管、泡沫液桶和水带等。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铁路装卸货场
承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站应设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运货场、中转仓库、装卸线路和保证安全的装卸设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货场要与其他物品货物分开设置,在总体布局上,必须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货场设在城市的郊区。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货场内,对易燃液体应当设置专门的货位和堆栈栈台。
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货场还应设置专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中转仓库。仓库的占地面积及防火墙隔间的面积可比其他仓库的面积增加一倍,但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库房四周50米范围内严禁任何明火。货场内一定要有不受铁路列车阻拦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力求短捷、应尽量避免与铁路交叉,如必须交叉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消防水池、消火栓距最远的库房或堆场的距离不应大于150米。此外,每个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库房或堆场还应设置扑灭初起火灾的灭火器材。
第四节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装卸方法
一、液化石油气的装卸方法
由于液化石油气的状态与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同,故装卸方法也有着特殊的要求。
1.利用压缩机装卸
这种常用的装卸方式,是用压缩机抽出贮罐中的气态液化石油气,压入要卸液的槽车中去,使贮罐内的压力降低,槽车内的压力升高,从而使槽车和贮罐之间形成一定的压差,这样槽车的液态液化石油气就藉此压力被压送到贮罐中去。
2.泵装卸
泵装卸是在槽车和贮罐之间的液化石油气液态管道上,装设烃泵来进行液化石油气的装卸。
3.加热装卸
加热装卸法是利用容器之间形成的蒸气压差来进行装卸的。也就是利用液化石油气加热后气化压力显著提高的特性,用来作为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动力。
4.静压差装卸
静压差装卸是利用液化石油气槽车与贮罐之间的压差来卸车。
5.压缩气体加压装卸
压缩气体加压装卸是将压缩气体送到需要卸液的槽车中,以提高其压力,使液化石油气注入贮罐。
二、汽车油罐车的装卸方法
(一)、汽车油罐车的灌装方法,有泵送和自流灌装两种。由于汽车罐车容量小,灌装连续性不强,所以应尽可能采用自流灌装,在山区,若地形利用得当可实现自流作业,因为这种方法,不仅利于防火安全,而且也经济。
(二)、汽车油罐车的卸车方法
汽车油罐车向油罐卸油时,是火灾危险性很大的一个过程。卸油的方法,大多数是利用罐车与地下油罐的高位差,敞开自流卸油,也有少数用罐车的油泵卸油。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卸油,都会有大量的油蒸气从油罐的进油口、量油口和放散管等处逸出。这些油蒸气容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到火源就会起火或爆炸,同时,在卸油过程中还容易产生静电。因此卸油必须严格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要求,精心操作,防止油品的渗漏、外溢、溅洒。
2.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火星熄灭器。在卸油时发动机应熄火,雷雨天停止卸油。
3.油罐车进站卸油时,其他车辆不准进出,停止加油,并要有专人监护,避免行人靠近。测量油量要在卸完油30分钟以后进行,以防测油尺和油液面,油罐间的静电放电。
4.在卸油前要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止卸油时冒顶跑油。卸油时严格控制流速,在油品没有淹没进油管口前,油的流速应控制在0.7~1m/s,以防止产生静电。
5.在卸油时,油管应伸至离罐底不大于300毫米处,以防止进油时喷溅产生静电。
汽车油罐车,必须保持有效长度的接地拖链。在装卸油前,都要先接好静电接地线。使用非导电胶管输油时要用导线将胶管两端的金属法兰进行跨接。
把安全工程师站点加入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