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知识点8:基本内容及结构
1、事故责任分析包括以下步骤:
1)按确认事故调查的事实分析事故责任;
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
4)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2、事故责任分类:
1)直接责任者
2)主要责任者(3条)
3)领导责任者(5条)
3、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
2)《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3)《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3.1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
1)国务院第302号令;
2)《安全生产法》第77条,92条;
3.2 对中介机构实行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1条;
2)《安全生产法》第79条;
3)《职业病防治法》第74条;
3.3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实行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80、81、82、83、84、85、86、87、89、91、93、95条;
3.4 对从业人员实行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90条;
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12、14、15、16条;
4、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分级分类调查处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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