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
(一)确定措施计划编制时间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应与同年度的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等计划同时编制。
(二)布置措施计划编制工作
企业领导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向下属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编制措施计划具体要求,并就有关工作进行布置。
(三)确定措施计划项目和内容
下属单位在认真调查和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和主体内容,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上报的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确定措施计划项目,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四)编制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审批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具体的措施计划和方案,经讨论后,送上级安垒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
(五)审批措施计划
上级安全、技术、计划部门对上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联合会审后,报单位有关领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由总工程师审批。
(六)下达措施计划
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总工程师的审批意见,召集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查、核定措施计划。审查、核定通过后,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后,计划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企业领导在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应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部门应经常了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协助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有关单位按期完成。
已完成的措施计划项目要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一般应注意:所有材料、成品等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外购设备必须有质量证明书;负责单位应向安全技术部门填报竣工验收单,由安全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负责单位持竣工验收单向计划部门报完工,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使用单位应建立台账,按《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进行维护管理。
(七)实施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审批后应正式下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到各执行部门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的项目,应由验收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验收后,应及时补充、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相关的档案和记录。
对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必须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还应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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