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内容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6项基本职责 |
施工单位的项目 负责人职责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主要职责 |
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
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培训的职责 |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的主要职责 |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严格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现场进行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建立举报制度 制定有关奖励制度,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配合地方政府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事故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积极支援事故抢救 组织事故调查 事故信息发布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人员主要职责 |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 严格履行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职责 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正确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依法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设施、设备、器材 接受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及时报告事故 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