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月19日18时,内蒙古巴盟五原县化肥厂一台水洗塔(D 325毫米,δ5毫米,Pw0.6兆帕)突然发生爆炸。该设备在1990年压力容器定检时,由于壁厚严重减薄,单位自行更换筒节、补板未探伤,上环缝错边严重超标等原因,由巴盟锅检所定为5级,予以报废。但该厂无视检验结论,继续使用判废容器,导致水洗塔在不足0.6兆帕的压力下爆炸起火,塔体严重损坏,距爆炸中心200米范围内建筑物的门窗玻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9136元。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压力容器报废的安全规定。
答题思路:由于压力容器作为承压的特种设备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其安全运行,我国根据各类压力容器的使用状况和安全程度,将其划分为1—5级,将一些确有危险的容器定为4级或5级,作出了监控使用或报废的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某些企业的领导对此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按要求对这类容器进行处理,而是冒险继续使用,最终导致爆炸,给国家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损失,本案例就是一典型事例。
对已判废或监控使用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如能严格按照检验结论作出相应的处理,爆炸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给那些存在侥幸心理,仍在冒险使用判废压力容器的企业领导敲响了警钟。如只顾生产效益,不重视安全,继续将报废的压力容器承压使用,此类事故将会不断发生。所以,企业必须尊重检验结论,凡已定为四五级的压力容器,该监控的要监控,该报废的要报废,不能含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提高生产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