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东省东莞市兴业制衣厂“5.30”特大火灾事故
1991年5月30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边管理区盆岭村个体户(挂名集体)王某一、王某二两对夫妇办的兴业制衣厂(来料加工企业),发生特大火灾,全厂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1989年期间,王某两对夫妇自筹资金建成一幢四层楼的厂房。同年11月以王某二之名签领营业执照开办石排镇兴业制衣厂,并与香港三裕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生产塑料雨衣。此后,在招收工人、生产、管理等方面都由王某一负责。投产后,生产车间、仓库、工人宿舍同在一幢楼,原料、成品、废料、易燃物品胡乱放置。
5月20日,加班工人梁某吸烟后扔下烟头弓l燃易燃物。当日凌晨4时20分左右,厂一楼突然起火,存放在楼层的大量生产原料:PVc塑料布和成品雨衣7万多件着火,火势迅速蔓延并封住了这幢四层楼厂房的惟一出口。楼内既无防火栓、灭火器等起码消防器材,亦无防火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还将很多门、窗都用铁条焊死,造成工人扑火无力,逃避无门。浓烟烈火沿着楼梯和电梯井筒道大量窜入三、四层楼的工人宿舍。当时许多工人正在该楼内熟睡,没等醒来或还不知这里发生什么事情,就被熏死或烧死,最终造成64直接熏死烧死,55人从窗口跳楼逃生。逃生人员中,两人当场摔死,6人摔伤、烧伤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共计造成72人死亡。
针对上述事故案例,分析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责任者、整改措施。
五、深圳市“8.5”特大爆炸火灭事故
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救灾工作。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了这场大火。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爆炸地点位于深圳市东北角,占地约两千平方米的清水河仓库区清六平仓,其中6个仓(2#~7#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 m的大坑,其余的l#仓和8#仓遭到严重破坏。紧挨清六平仓的存有240 t双氧水的仓库和存有8个大罐、41个卧罐的液化气站及刚运到的28个车皮的液化气、l个加油站未发生爆炸。否则,对深圳市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8月5日下午13时10分,4#仓库的管理员发现仓内堆放的过硫酸铵冒烟、起火,因消防设施无水。用灭火器灭火没有扑灭。电话报警,“ll9”接不通。于是,保安员赶紧截住一辆汽车前去笋岗报警。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处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即调笋岗消防中队的消防车前往灭火。当消防车开出后不久(13时26分),4#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发生了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焰之前。市消防处负责人听到爆炸声,首先想到临近的液化气罐库,于是就立即调动最近的几个消防中队火速赶到现场。l5分钟内,5个消防中队的11台消防车就到了着火点。消防处领导在现场迅速成立火场指挥部,对参战中队的指战员进行战前动员,同时制定应急措施。全体消防队员奋不顾身地站在火海前英勇奋战。由于危险品处于持续被加热状态,约1小时后,在l4时27分,5#、6#、7#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冲击波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爆炸后的带火飞散物(如黄磷、燃烧的三合板和其他可燃物)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m处的木材堆场的3000m3木质地板块、300m处6个四层楼干货仓、400~500m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同时,距离现场最近的几位消防指战员英勇牺牲,很多同志负伤。但是,消防队员和武警战士临危不惧,仍然全力扑火。夜晚,广州、中山、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清远市的100多辆消防车前来增援,经过近万名公安消防、边防武警和解放军防化兵16h的奋战,于8月6日凌晨5时许,大火被基本扑灭。针对上述事故案例,分析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责任者、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