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区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2〕122号),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6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2017年10月28日
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7年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一)《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1.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4年度或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北京地区)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台湾居民按新考生管理。
2.“老考生”须于2017年8月14日至8月28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新考生”报名及审核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8月14日至8月22日,考生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信息、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打印报名表单位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打印《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1日至8月23日,持相关材料到《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之一,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使用”),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8月22日至8月28日,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五)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电话: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link.233.com/25648
(六)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link.233.com/22341/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