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关于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
宿迁市考区新报考者,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于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将有关报考材料送至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接受资格审核,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峰路(原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一楼东大厅。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单位意见栏里填上“该同志从事××工作××年);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