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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为6月19日-7月9日

来源: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26日

关于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珠人考发〔2014〕16号

点击进入:2014年广东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43号),为做好我市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客观题
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客观题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主、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执行;报考对象为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免二科”2个类别。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4)。
  (一)参加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规定,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9日9:00-7月9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74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提交报名表进行资格预审。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6月19日9:00-7月9日17:00。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网上缴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办理,逾期或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9月1日9:00- 9月5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1月7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
  为提高工作效率,让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因我省是在按照国家下发的当年考试合格标准完成的考后资格审核结果基础上,向国家申请统一下发空白证书。对逾期交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预收表信息公布在www.gdkszx.com.cn网站)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提交资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
  珠海考生请留意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531)或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网站(http://link.233.com/19524)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资格复审,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其他
  (一)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表》者,后果自负。
  (三)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4年6月2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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