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黔人社厅发[2010]224号
关于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贵州省考区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时间、办法及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请开通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于2010年4月19日至5月11日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填写自己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技术咨询电话:6810676。
2、考生的资格审查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咨询电话:6891404。
3.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10年5月14日16: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4.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10年8月30日至9月3日9:00-16: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时间 科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9:00-11:30 | 14:00-16:30 | |
9月4日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9月5日 | 安全生产技术 (自备计算器)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自备计算器) |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主观题草稿纸在考试完毕后收回。
五、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黔价费(2005)12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
六、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
七、证书发放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合格证在考后3个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领取(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
八、考试辅导教材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6891471(大纲与辅导教材)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