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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201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2日-28日

来源:233网校 2010年4月14日

 牡丹江市人事局文件

  牡人发[2010]121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人保函[2010]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0年9月4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0年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 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日-4月28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22日-4月28日(节假日休息)由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统一携带考生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续考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和上一年度准考证;在外省市参加2009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地址: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103号五楼

  电话:0453-6271996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0年4月22日-4月29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科考务费28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每科考务费32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6月28日-7月2日到市考试中心领取,逾期不补。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8月25日-9月1日,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9月3日前与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哈尔滨市统一设置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其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另行配发,考后收回。

  六、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查询,咨询电话:0451-82294273。

  附件: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底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

  附件2: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0 年4月12 日-4月28日   网上报名  
2010 年4月22 日-4月28日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2010 年4月22 日-4月29日   网上交费  
2010 年5月10日前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6月28日-7月2日   收据领取时间  
2010年8月25日-9月1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0年9月4日-9月5日   考试  
2010年11月中旬左右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 http://link.233.com/22480 ) 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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