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0年9月4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2:00-4: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2010年9月5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2:00-4: 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日-4月28日 (节假日可报名)
报名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提交《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成功后,使用A4纸从报名网页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两张(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注意打印报名表后,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注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同时在网上录入工作单位时必须在单位名称前填写档案保管部门的单位编码(单位编码可咨询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22日-4月28日(节假日休息)
2、确认地点: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
3、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首次报名的,须携带两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二张一寸和一张二寸免冠照片,一寸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查档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上一年度准考证和两张一寸和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在外省市参加2009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0年4月22日-4月29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报考一科加收28元考务费,报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加收32元考务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注意: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方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8月25日-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9月3日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场设置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其它市地不设考场。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其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另行配发,考后收回。
七、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查询,咨询电话:0451-82294273。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底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
附件2: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0年4月12日-4月28日 | 网上报名 |
2010年4月22日-4月28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2010年4月22日-4月29日 | 网上交费 |
6月28日-7月2日 | 收据领取时间 |
2010年8月25日-9月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0年9月4日-9月5日 | 考试 |
2010年11月中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link.233.com/22480) 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