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黑龙江201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
牡人社发 [2011] 084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188号)要求,现就我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1年9月3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2011年9月4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5月11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10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5日-5 月12日。首次报名的考生由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人员统一携带考生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牡丹江市乌苏里路与渤州街交叉口处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市场 A405 室,联系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续考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和上一年度准考证;在外省市参加2010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1年5月5日-5月12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报考一科加收28元考务费,报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加收32元考务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8月26日-8月31日,恕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1年9月2日前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混合试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考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发行部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底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1年4月19 日-5月11日 |
网上报名 |
2011年5月5日-5月12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2011年5月5日-5月12日 |
网上交费 |
2011年8月26日-8月3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1年9月3日-9月4日 |
考试 |
2011年11月中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link.233.com/22480) 查询考试成绩 |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