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2]39号)、《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3]2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 14号)文件精神,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9月3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4日
上午 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2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两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9:00至2011年6月20日17:00.照片上传截止时间:6月19日17:00(法定假日除外)。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22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2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网上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2011年7月7日前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送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月13日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6月27日9:00至7月1日17:00.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
参加免试科目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需填写主管单位代码(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不用填写单位代码。考区为必填项。省直考生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省直”不要填“郑州”,各省辖市考生要填所在省辖市名称。
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汇总的煤炭系统人员报名时,考区和报名点可填省直,主管单位代码填写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名代码246)。
除煤炭系统以外的省直、省管企业及中央驻豫单位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考区和报名点可填省直,主管单位代码填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名代码211)。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上为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煤炭系统报考人员除外),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资格初审,统一打印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审批表》) 一式两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报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类汇总审核,并经所在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汇总审批表》送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
全省煤炭系统中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由主管单位统一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汇总审核;全省煤炭系统中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以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和《汇总审批表》,直接到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汇总审核。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汇总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
除煤炭系统以外的省直、省管企业及中央驻豫单位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分类汇总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的《报名表》、《汇总审批表》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通过审查的人员汇总后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受理各省辖市和省直审核的地点在郑州市纬四路东段广发大厦9楼“河南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371—65616985.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受理各煤矿企业审核的地点在郑东新区正光路“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4楼,联系电话:0371—68091615.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在规定时间内带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汇总审批表》(各1份,另1份留存备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文件《关于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862号)规定,参加客观题科目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0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科目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以上两项考试费已含报名费用。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省直老考生只需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各省辖市老考生由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煤炭系统报考人员除外)。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1年8月30日9:00至9月4日15: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由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考试教材
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由河南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电话:0371—65616928)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电话:0371—68091615)承办。
六、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要求,切实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管理机构不得接受报名。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网上填写信息时,要仔细核对后再确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个人信息确认后将不能更改。
(五)《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严格按照要求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六)报名汇总时,以省辖市为单位将老考生与新考生、考试全部科目与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八)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
(九)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一)全省考生有关报名问题可登录河南省安全生产网(www.hnsaqscw.gov.cn)并下载有关表格,考试成绩可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查询。
(十二)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附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