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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1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26日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25日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4日、5日两天。淮安市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市区。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即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宣传时要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考生,考试实施中将请监考老师提醒考生:1. 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3.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其余3科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各部门宣传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将由考点统一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报名工作

  (一)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淮安市报名时间: 2010年4月27日至2010年5月26日,报名网址:www.harsks.com。联系人:李云鹏,联系电话:83668563。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并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5月27日期间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住宅小区东门对面)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有填写差错,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以便及时进行修改,受理时间:5月24日至27日。

  (五)8月24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10年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生也可直接与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电话:025-85411863,传真:025-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 709、711室。考生也可登录http://www.js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考试费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十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领取。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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