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报考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各报名点、市直各部门负责所属考生的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表》考生照片处加盖公章。初审合格的考生于5月26日至6月7日携带《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复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人才大厦702房间,电话:2967978.
二、考生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三、各报名点、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要特别提醒考生:“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附:《关于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29号)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报名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