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7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8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执行。
四、报名审核缴费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5月29日9∶00至2013年6月1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2013年6月1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我市资格审核工作开始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16∶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信息(要求清晰)。
(二)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资格审核时使用。
(三)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提交时间请咨询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部门)。
(四)各区(市)人社局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于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统一办理审核手续。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 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聘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6月19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报名考务费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9月2日至8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按照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四)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网址:http://link.233.com/26751/issue/index.aspx,邮编:100012,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五)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和济宁市。
各区(市)人社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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