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考〔2009〕2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号),现将《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link.233.com/12967)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报考”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它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9月5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09年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9日-6月16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link.233.com/12967)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6月17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田林路191号)
报名点代码:2818
联系电话:64855322-258、252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逸仙路88号)
报名点代码:9696
联系电话:65161655
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安全培训研究中心(国康路46号,同济大学科技大厦608室)
报名点代码:2804
联系电话:35013887 35013866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年8月15日-9月3日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一)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在答题时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领证前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