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2]20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 8日 上午9:00 -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发[2002]87号、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二)。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21日17:00时。考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18835),在网上填写并提交《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一)。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
3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省、市部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20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如下:
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
公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行政部门
认可的);
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
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6、87440575、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4]104号复函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00时前。
六、辅导教材
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为了防止非法盗版教材给考生复习产生误导,确保复习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书由省安全生产宣传中心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宣传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29-87294822、18009201190,联系人:赵江,地址:西安市西五路79号(渭河宾馆213房间)。
附件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附件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三: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照目录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33. 注册 安全 工程师 |
4.考全科 |
01.安全 工程师 |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3. 安全生产技术 | |||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2.免二科 |
01.安全 工程师 |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附件二: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87号)
第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3]13号)
第六条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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