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安监局综合处,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安监局办公室(综合科),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号),为做好我区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与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各地、州、市报考人员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的报考人员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在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2002年9月3日)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1、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填写报名表时间为2009年5月3日至5月31日。
4、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5、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6、考生携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乌鲁木齐的考生到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双休日休息),各地、州、市的考生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审查。
续考考生不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在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7、资格审查地点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定。
8、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09年6月10日-6月2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时间
2009年9月5日——9月6日(均为北京时间)
9月5日
0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
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提交报名表后考生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