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10]11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报考条件、报名方式、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等内容详见浙考发[2010]11号文件。
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时,“市地”栏应选择“金华”,勿选“义乌”。
三、现场确认地点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职称教育科。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规定的材料进行确认,逾期不候。现场确认联系电话:84665855。
附件:浙考发[2010]11号
磐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七日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0]11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日至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月4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于2002 年9 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在考后与试卷一并回收;其余科目考试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14日至28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link.233.com/27155)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4月27日至29日,按属地原则到各县人事社会保障(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审查点(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5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日至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工作计划及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 元(含客观题上缴国家8元、主观题上缴国家12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教材征订。教材征订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068048、88073345,联系人:来亦子、高鹦鹉。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安全产生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安全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0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报名序号: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若您是首次报考,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4月27日至29日到当地人事劳动保障(人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5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7155)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并已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的,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及盖章确认,必须在上述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监督电话:0571-88396651
传 真: 0571-88396652
××报考条件审查部门(盖章有效)
二O一O年四月 日
温馨提示:
1、首次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字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 份;
2、各市及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联系电话及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发、
光大或民生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9月4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
印“准考证”等资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
附件2: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_____同志,累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共_____年。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3月22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4月14日至28日 | 网络报名 |
4月27日至29日 | 各市及省直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
5月10日前 | 各市寄送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材料 |
5月19日至28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9月1日至3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9月4日至5日 | 考试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