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点击进入:2014年浙江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2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该项考试工作,现将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6日0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个科目考试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16日至2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新考生(参加2012年或2013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盖章意后,于6月24日至26日到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大厦群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55-57号窗口(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3175、13082988858)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全市统一审核)。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名确认点收到报考人员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并将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料于7月1日前送至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2年、2013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打印的报名表请自行保存,无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7日至11日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3日至5日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收取。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放。
六、组织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报考条件审核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教材征订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073345,联系人:朱金有。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社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