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漏选均不得分。在全部选择题中,有7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第三科目《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1组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章至第六章的内容;4组选答题分别为 "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章至第六章)的内容。考生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的内容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的内容。
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考试内容包含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本科目考试内容覆盖前三科的所有知识,综合性较强,旨在考查考生对前三科所有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四个科目每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4年考生大纲。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1版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
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汇总 | ||
1 | 2011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大纲 | 查看详情 |
2 | 2011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大纲 | 查看详情 |
3 | 2011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考试大纲 | 查看详情 |
4 | 2011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 查看详情 |
根据《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5、6日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5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9月6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一般应于考前15日至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注意: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相应确认点联系。
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008年各类考试从4月份开始,凡报考人员应事前把本人的身份证件准备好,以备生试时使用。但个别考生可能因极特殊原因,在考前将身份下或准考证丢失,这将使考生无法参加考试。遇到这种情况,可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丢失身份证的处理办法:
正式身份证件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要证件,如果不带正式身份证件,则无法确切证明是否为本人参加考试,因此不得参加考试。正式身份证件是指: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驾照。
考前身份证件一旦丢失,则必须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申请办理正式身份证件。
如果来不及办理正式身份证,应按如下办法办理身份证明材料:及时到您所在的当地派出所,说明原由,申请办理由计算机打印的带有本人电子照片的身份底档证明,由派出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再到当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复审,由县(市、区)公安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持上述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可以参加考试。
二、丢失准考证处理办法:
从2008年起,全省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类考试的重要凭证,打印准考证后,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以备考试、查分、领取合格证用。如果考前不慎丢失,可以在网上再次打印。
对个别人工发放准考证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时补办,否则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补办程序如下:
1、由各市州签发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持户口薄直接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补办。
2、由省职考办签发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户口薄在考前1天直接到省职考办申请补办。
3、人事职考部门对申请补发准考证事项,将通过计算机报名信息库,核对考生本人报名底表的照片和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核发。
如发现利用补办准考证之机,弄虚作假,张冠李戴,找人替考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人事部3号令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