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查办法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即日起,我中心对部分考试的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查办法作出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国家人社部主管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国家级资格考试的成绩公布,由以往的本网站直接公布,调整为由本网站链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客观题部分除外),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本网站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按照表格中复查须知的要求,到我中心办公大厅办理成绩复查手续。
特此通知。
另: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于APEC调休后发布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五项考试成绩,具体成绩发布时间,请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