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4年度全国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公告
沪人考[2014]62号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相关条款规定,现将本市2014年度全国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已认定的违纪违规考生信息和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联系电话:021-61969089。
对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4年9月19日
违纪违规信息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