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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要点: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9日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及辨识标准

55、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

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安全生产法》的描述)

56、危险源辨识标准和方法:

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部门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就可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源。现场的危险物质超过临界量,就是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方法由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了规定,此标准自200141日起实施。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

57、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

  1)评价单元的划分;

  2)评价模型的层次结构;

 

  4)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的评价;

  5)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B112的评价及工艺-物质危险性相关系数的确定;

  6)事故严重度评价:

  7)危险性抵消因子;

  8)危险性分级与危险控制程度分级;

58、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系统;

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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