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法律依据 来源:www.examda.com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人建设项目概算。
《职业病防治法》有类似的规定,但称为“职业病防护设施”。《劳动法》亦然,但称为“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是目前从事“三同时”监察工作最为明确、具体的法规。与其配套的规章是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
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11号令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
1.“三同时”的定义
可按《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回答(见上题)。或按下述回答。
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三同时”针对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它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3.对安全生产来说,“三同时”是什么性质的措施?来源:www.examda.com
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是一种本质安全措施。
4.“三同时”的内容和要求
(1)可行性研究阶段
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人投资计划;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a.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b.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c.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d.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e.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f.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预评价工作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