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1、访谈。与有关人员谈话来了解相关部门、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到作业现场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三)通过分析作出判断
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就要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可凭经验、技能进行分析、判断,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检验得出结论。
(四)及时作出决定进行处理
作出判断后应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采取措施的决定,即通过下达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包括要求进行信息的反馈。
(五)实现安全检查工作闭环
通过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获得整改效果的信息,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第七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特种设备的范围及定义
2003年2月19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指出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测等安全管理规定
(一)设计和制造
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才能生产制造特种设备。
(二)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选
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
(三)使用与管理
1、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方,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其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5、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元宝:“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仍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共分为九大类
(1)头部防护用品;(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3)眼面部防护用品;(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5)手部防护用品;(6)足部防护用品;(7)躯干防护用品;(8)护肤用品;(9)妨坠落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